2011年05月07日 大洋网-广州日报 赵琳琳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日宣布,联合利华(中国)有限公司多次“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”,上海市物价局近日对其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称,3月下旬,联合利华(中国)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,引发部分城市出现了抢购日化产品的现象。对此,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,责成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(中国)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开展检查,并约谈联合利华(中国)有限公司负责人,依法要求其在接受检查期间暂缓原定4月1日执行的调价计划。
国家发改委表示,已查明联合利华(中国)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,通知联合利华品牌部分日化产品4月1日起涨价。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自2011年3月21日开始,多次接受媒体采访,发表“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”等言论。这些行为导致日化产品涨价的信息广泛传播,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,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(中国)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国家发改委指出,日化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,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,但经营者调整价格的行为应当严格遵守《价格法》、《反垄断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,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,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,不得恶意发布涨价信息试探市场反应,与竞争对手默契串通协同涨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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